规范登记注册行为 外资企业注册将使用新式表格


2003年08月04日 10:26 广州日报 

 
  南方网讯  前天(7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外资登记管理部门从8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式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表格。这是昨天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的。

  据介绍,新式表格具有5大优点: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二是登记事项更加科学、合理,登记内容更加全面、客观;三是有利于外资数据的快速统计;四是全国各级被授权局可根据当地实际对表格的登记事项和内容进行调整;五是获取表格的方式更加便利。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直接登陆到中国外资登记网()下载相关表格,也可到就近的全国各级外资登记管理部门的注册窗口领取表格。(编辑:离地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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