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注册登记知识问答


      一、设立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材料?

      答: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材料?答: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答: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三、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材料?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设立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材料?

      答: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五、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材料?

      答: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2、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1、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六、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材料?

      答: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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