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须知


  一、设立,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 资本应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的需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需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依据新<>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普通有限公司3万即可.

  3. 有股东共同制定的;

  4. 有公司名称及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申请有限责任,应提交下列文件:

  1.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4. 公司章程;

  5.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 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 公司住所证明;

  11. 自然人投资的公司还需提交申请人员的无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和外来人员暂住证等。

【延伸阅读】

公司章程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最新公司法全文 

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