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流程
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个人身份证明)。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拟任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
4、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和章程(外商独资企业免提交合同);
5、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6、外国(地区)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9、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及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金融机构还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中方是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登记备案表。
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变更企业名称: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作出的决议;
3、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冠省/市名的企业提交省/市工商局出具的该通知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新的批准证书(副本1);
3、企业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作出的决议;
4、由原股东和受让股东共同签署的合同;
5、合营他方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6、修改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外商独资企业免提交合同);
7、股权受让方的资格证明(如受让方为外方投资者,还应提交资信证明);
8、新股东为内资有限公司的,其累计投资额未超过净资产50%的承诺(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除外);
9、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转让股权,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此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文件;
10、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经营范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新的批准证书(副本[1]);
3、企业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
4、修改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外商独资企业免提交合同);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新的批准证书(副本1);
3、企业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
4、修改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外商独资企业免提交合同);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延伸阅读】
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
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供参考)
公司股东变更样板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