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成熟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改革开放后迅速的发展。如今市场经济体制下,越来越多的人创业自己当老板来实现自己的理想。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需要哪些条件呢?找法网将为您解答。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û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其中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而且必须是实缴资本。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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