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的工商注册申请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
四、有,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工商注册申请条件:
一、拟任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股东指定代表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
四、公司章程;
五、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六、依法设立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八、招待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及其身份证明;
九、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前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