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产中标货物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70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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