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市国税涉外分局:

  现将财预字[1998]248号《关于退还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增值税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请对所涉及的有关企业的应缴税款作相应税务调整。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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