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有关退税问题的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科研单位和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地税税一发[200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科研单位和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科研单位和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1年11月28日 晋地税税一发[2001]30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关于科研单位和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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