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

各区局、各稽查局(不发第一、二稽查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担保业务计提坏帐准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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