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认真调查、了解当地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情况,对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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