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与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3)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与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之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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