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


    有限责任资本的认缴
    的是指在机构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对有限责任缴付的期限、形式、方法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缴付的期限
        一般规定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人民币三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的特别规定是:股东应当于设立公司时一次足额缴纳规定的出资额。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缴付的形式
        股东用于出资的即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还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
        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形式时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可以用货币估价;2、可以依法转让;3、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缴付的方法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非货币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1、以动产如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出资的,只须股东向公司交付即可;2、以不动产如厂房、房屋等出资的,须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3、以权、权等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应到专利、机构办理有关手续;4、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公司应实际掌握该技术秘密,股东才算出资到位;5、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按法律的相关规定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涉外法律实务

国际贸易

外商投资

境外投资

公司法律

外资并购

知识产权

涉外诉讼和仲裁

涉外婚姻

涉外继承和收养

海上货物运输

涉外合同

世界各国投资信息发布

联系人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友情链接

上海婚姻家事网
上海合同法律网
上海海事海商网
上海刑事辩护网
申渝律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