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注册资本被处罚


  本报讯 日前,开平市某广告有限公司因抽逃注册资本,受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被罚款等行政处罚。这宗公司股东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案件是长沙工商所通过企业年检发现的。

  据了解,在年检中,执法人员从该公司报送的有关材料中发现该公司涉嫌抽逃注册资本。今年7月,长沙工商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公司于2001年12月29日登记成立,同年12月30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方某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以转账的形式抽逃了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当年12月31日再次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以开用借条的形式抽逃资金37万元人民币。据方某交代,其抽逃的资金的目的是用来偿还其在登记注册公司时的借款。2002年至2005年,方某陆续将抽逃资金中的15.5万元填补到公司账户。

  该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抽逃出资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平市工商局长沙工商所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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