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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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对注册资本规定作出了较大改动。新法规定,最低只需3万元即可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只需500万,可分期缴付,对无形资产不作规定,改为规定货币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30%。

  04年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一次缴清。

  修订过程中,各方面普遍认为这一规定数额过高,不利于民间资本进入市场。要求注册资本一次性缴足,也容易造成资金闲置。法律据此做了相应修改,一是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二是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三是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04年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05年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未对此作改动。审议过程中,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提出,为了鼓励投资创业,建议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予以适当降低。法律据此将股份有限的最低限额降低为500万元。

  最低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 国内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港澳投资企业

  咨询服务

  管理咨询公司 3 万 14 万美金 10 万人民币

  专利事务所 30 万

  审计事务所 30 万 14 万美金

  律师事务所 10 万

  事务所 10 万

  会计师事务所 30 万

  企业登记代理事务所 3 万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 万 50 万美元

  经纪有限公司 100 万

  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3 万

  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3 万

  人才中介机构 3 万 12.5 万美金

  认证机构 3万 35 万美金

  认证培训机构 3万 14 万美金

  认证咨询机构 3万 14 万美金

  旅行社(国内业务) 30 万 200 万元

  旅行社(国际业务) 150 万

  广告有限公司 50 万 30 万美金

  拍卖公司 100 万

  租赁公司 50 万 500 万美金

  行 300 万

  典当行(业务) 500 万

  展览服务公司 3 万 14 万美金

  工程设计公司 3万 20 万美元

  贸易

  国内贸易公司 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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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贸易公司 100 万 6.2 万美金

  房 地 产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0 万 14 万美金

  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3 万 14 万美金

  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10 万 14 万美金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 万 500 万美金

  投资服务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万 14 万美金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3 万 14 万美金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万 200 万美金

  投资有限公司 1000 万 3000 万美金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 万 500 万美金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000 万

  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000 万

  物流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运) 500 万 500 万 500 万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空运) 300 万 300 万 300 万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陆地) 200 万 200 万 200 万

  物流有限公司 100 万 100 万 100万

  储运有限公司 200 万 200 万 200 万

  运输有限公司 100 万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50 万

  船务公司 100 万美金

  金融

  银行 3 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 2 亿元人民币

  外国银行分行 1 亿元人民币

   2000 万美金

  期货经纪公司 3000 万 3000 万元

  保险公司 2 亿元人民币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3000 万

  汽车金融公司 5 亿元

  电信

  全国基础电信企业 20 亿元人民币 20 亿元人民币

  全国增值电信企业 1000 万人民币 1000 万人民币

  省内基础电信企业 2 亿人民币 2 亿人民币

  省内增值电信企业 100 万人民币 100 万人民币

  生产研发

  生产型企业 50 万 14 万美金

  研发中心 200 万美金

  其他

  实业有限公司 500 万

  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 3000 万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

  集团有限公司 5000 万

  汽车零售企业 1000 万

  医疗机构 2000 万

  种子企业 50 万美金

  种子企业(粮、棉、油) 200 万美金

  留学生 1.2 万美金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以外资审批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最低出资额为准。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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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5、企业增加投资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的投资额的比例,应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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