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家农商行因违规开展投资非标业务被罚,董事长遭监管警告

日前,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四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西两家农商行因存在违规开展投资非标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此外,上述两家农商行董事长直接被点名警告。
 
长治银保监分局指出,山西襄垣农商银行存在违规开展投资非标业务、超比例授信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该行董事长石耿录对襄垣农商行违规投资非标业务、超比例授信承担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无独有偶,山西武乡农商银行因违规开展投资非标业务被罚款20万元,而该行原董事长马泽军对武乡农商行上述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被长治银保监分局警告。
 
天眼查信息显示,山西武乡农商银行原负责人马泽军于2019年8月20日退出,变更为程文玉。
 
山西襄垣农商行法定代表人为石耿录,第一大股东为陈隽恩,持股19.98%;长治市运东汽运有限公司、长治市金海大酒店有限公司、襄垣县古韩镇添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西襄垣七一新发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并列为第二大股东,分别持股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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