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象牙制品收藏

  王先生肯定自己是被人骗了,打进本报热线电话,他只是为了提醒其他藏友不要再上当——上周日,他花20万元买的象牙已经被“确诊”为是塑料制品,根本不值钱。

  王先生自己归结的上当原因:盲目自信和急于捡漏的侥幸。1月23日中午,他在收藏品市场门口遇到了两个兜售象牙制品的男子,花了400元买下一个拇指盖大小的童子,得知对方还有大件制品后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我找人鉴定,说象牙童子是真品,所以下午对方给我电话说还有整根象牙的时候我就去看了。”

  这一看不打紧,20万就打了水漂。

  “两根象牙,粗看看,看不出丝毫瑕疵。”王先生开始谈价,从65万一路杀到42万元。准备付钱的空档,他把手机拍摄的象牙照片传给了更为专业的朋友。朋友的回复是“表面看不出什么毛病,但未见实物没有把握,建议不要下手。”王先生还是比较老道的,一方面他觉得机会难得,另一方面又担心有风险,最后,他先花20万元买下了其中的一根象牙。

  回家后,王先生很快找来专家鉴定,结论差点让他背过气去:所谓的象牙只不过是赛璐珞(塑料的一种)。回过头去再找卖主,对方使用的是公用电话,租住的房子也已经人去楼空。

  王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最近一个月,杭州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人专门兜售所谓的亚洲象象牙,一般都成对出现,报价一般在每对55万元左右。

  省收藏协会副会长贺善达说:“象牙制品鉴别本来就不容易,再加上制假的技术也在突飞猛进。很多高科技生产出来的假象牙连专家都能骗过,需要采用各种方法谨慎小心才能判断出真伪。早在一年前,省收藏协会就专门发文提醒所有会员不要参与象牙制品收藏。”

  而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梅宁也从法律的角度给出了拒绝象牙的理由:1989年10月瑞士洛桑召开了第七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大会,会上通过了全面禁止买卖非洲象牙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修正案。中国1981年正式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为严惩走私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0年10月8日起施行,其中,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走私20万元以上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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