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一)属于国内已开发或者已引进技术,生产能力已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

  (二)属于国家吸收外商投资试点或者实行专卖的产业的;

  (三)属于从事稀有、贵重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的;

  (四)属于需要国家统筹规划的产业的;

  (五)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项目。 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分别列入限制类(甲)或者限制类(乙)。

联系人

姜涛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