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表示外资进入演出市场需中方控股

  国家发改委昨日联合文化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表态称,国家明确禁止政府部门利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并要减少节庆大型演出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同时,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索要赠票和公款购买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

  发改委称,各级财政要适当增加对到城市社区、农村、工矿企业等基层进行公益性演出的补贴,支持举办针对青少年的低票价或免费的爱国主义教育专场演出,支持“高雅艺术进校园”等艺术普及类演出。鼓励国有文艺表演团体创作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出剧目,鼓励举办公益性、低票价的演出,以做到“月月有公益场,场场有低价票”。

  在演出市场的市场化方面,发改委称国家明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文艺表演团体、开办演出经纪机构、兴建演出场所、举办演出活动,“也就是说,在三类演出市场经营单位中,演出场所、演出团体、演出经纪机构均对社会资本敞开了大门”。此外,还允许适度引进外资进入国内演出市场,允许外资与内资合资、合作成立演出经纪机构、兴建演出场所,但中方应当控股并占主导地位。

  在演出场馆方面,发改委表示,目前一些地方演出场所严重不足,但另一方面存在现有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例如,在北京,现有演出场所86家,而未能有效利用的俱乐部和内部礼堂等场所有148家。国家将鼓励通过自主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盘活国有演出场所资产。同时有计划地兴建一批面向大众、面向基层的演出场所,降低场馆租金。

  此外,国家还明确提出放宽民营表演团体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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