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受理——外经局、经贸委、发计委共同审批
承诺时限:当日
所需材料:
1.中外合资企业法人证件(或外方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外方合资企业(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批报告;
5.中外双方签署的合同、章程及附件,购销协议、劳动管理协议、引进设备清单;
6.合同、章程及附件的请批报告;
7.外方投资企业的法人证件或外方投资者本人身份证;
8.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9.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章程;
10.委托常熟市外商投资服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并经公证的委托书;
11.外方合资企业(者)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外方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1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13.上述全套文件及有关批复;
14.董事会、正副总经理名单;
15.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正副总经理推荐书;
16.企业进出口代码;
17.申领批准证书的全套文件;
18.批准证书副本;
19.水、电、环保、消防、国土的证明文件;
20.董事会成员及正副总经理的简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