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我爱人是在上海登记结婚的,对方是是美籍,属于涉外婚姻,我目前在人美国,户口在上海,请问如果我们按照美国当地法律在美国办理离婚手,中国承认吗?如果一定要回国办理手续,是双方一定都要同时回国办理吗? 答:如果在国外诉讼离婚,该离婚判决需得到中国法院的承认与认可,需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如果回国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在国内诉讼离婚另一方可以不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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