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建议在涉外合同中加入仲裁条款


  【涉外合同】建议在涉外合同中加入仲裁条款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浙江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也越来越活跃。浙江的涉外贸易、投资等各项活动均以每年约30%的幅度增长。但随着经贸活动的进一步活跃和增长,经贸纠纷也伴随而来,并呈现增多的趋势。企业在国内经济交往中,在订立书面合同时,不特别约定解决纠纷方式,交易纠纷还是能够得到解决。但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由于国际经济纠纷解决的复杂性,涉外经济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或约定错误,会使得出现纠纷后企业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或较大幅度地增加经济纠纷解决的资金和时间成本,甚至因为解决纠纷的前期费用过大而放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在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时已发现不少这样的问题,为此,建议在订立涉外合同时,务必加入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条款。

  经济纠纷解决一般有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调解是指当事人自愿将纠纷由第三方调和解决。我会下属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调解中心是经省政府和中国贸促会批准设立的专业的涉外经济纠纷调解机构。成立十年来已为浙江企业调解了大量的涉外经济纠纷。浙江调解中心调解员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涉外法律知识,并且是作为我会的服务窗口,在许多方面免费进行工作。欢迎各企业前来咨询,也可以直接上我会或浙江调解中心网站了解相关情况,遇有纠纷时选用调解的方式解决。

  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也已为各企业所熟悉。但由于国际经济纠纷本身存在着复杂性,如地理位置较远、各国法律规定不同、外国律师费用较高等等,使得国内企业到外国去诉外国企业难度较大。而世界各国为强调司法主权,对别国的法院判决一般不予直接执行,这又使得企业的涉外经济纠纷即使在我国法院通过诉讼获胜诉判决,除非被执行人在我国有财产,否则判决也无法得到执行。

  仲裁是解决经济纠纷普遍采用的方式之一。在解决涉外经济纠纷中,仲裁的最大优势是裁决书可以在国外得到执行。各国的仲裁机构一般属民间机构的性质。各国间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根据1958年在美国纽约签订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该国际公约现共有133个国家加入,我国于1987年加入该国际公约。缔约国之间均同意互相承认和执行裁决。我国多年来已有大量的裁决在这些国家得到顺利执行。企业如果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通过仲裁审理形成裁决,裁决书一般还是可以得到执行的。因此,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并明确仲裁机构是很重要的。

  仲裁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愿意将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给某仲裁机构做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条款,也有称仲裁协议的。仲裁条款是进行仲裁审理的基础,在仲裁法、仲裁规则、仲裁程序以及仲裁和诉讼的关系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因此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认真考虑的实质性问题。仲裁与诉讼相比,仲裁具有独立办案、专家审理、当事人意思自治、一裁终局、境外执行效力强等特点。当事人要选择仲裁,其前提就是订立仲裁条款。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一个下设职能部门,已经具有四十多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仲裁经验,在国际仲裁界中享有盛誉,近年来受案数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位,裁决的公正性得到国内外的一致公认。国内当事人从减少费用、熟悉环境、公正仲裁等方面考虑,可尽量选择或说服外商选择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2004年5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办事处(简称“贸仲浙江办事处”)已被批准在浙江已设立,这为浙江企业今后可就近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提起仲裁申请提供了便利条件。

  此外,仲裁条款在订立时要注意完整性,才有利于仲裁机构的受理。因此,建议企业今后在各类合同中,采用如下标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英文版本是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企业在需要签订合同时,可以事先到贸仲浙江办事处进行咨询。贸仲浙江办事处设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分会法律部内,办事处配有仲裁员和秘书工作人员,可以为企业免费提供关于仲裁方面的、修改合同等法律服务。企业如已在合同订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到贸仲浙江办事处进行备案登记,以便贸仲浙江办事处为企业提供跟踪服务。

  综上所述,希望各企业能够重视合同中仲裁条款的订立,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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