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经纪组织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经纪组织应具备哪些条件
    经纪人事务所是由具有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合伙设立,经过依法登记注册,为经纪人提供服务的经济组织。

      设立经纪人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业务场所;(2)有一定的资金;(3)由2名以上具有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作为合伙人发起成立;(4)兼营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2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5)专门从事某种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4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6)合伙人之间订有书面;(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纪人事务所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经纪人事务所的债方承担。

      成立经纪人事务年和兼营经纪业务的经纪组织,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或者变更登记。

      经纪公司是负有限责任的企业,除必须符合《》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想应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业务场所;(2)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3)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其中取得相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不得少于5人;(4)兼营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2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5)专门从事某种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应当具有4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设立经纪公司,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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