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解散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

涉外法律实务

国际贸易

外商投资

境外投资

公司法律

外资并购

知识产权

涉外诉讼和仲裁

涉外婚姻

涉外继承和收养

海上货物运输

涉外合同

世界各国投资信息发布

联系人

姜涛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友情链接

上海婚姻家事网
上海合同法律网
上海海事海商网
上海刑事辩护网
申渝律师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