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有哪些


        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作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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