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既是股东所应担负的基本义务,也是股东享有的前提条件。我国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物、工业、非技术以及作价出资。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允许用劳务以及股东的个人信用出资;其次,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向公司出资时,应当进行评估与作价并应力求准确与公证;最后,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出资,股东均负有足额出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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