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股东出资,主要有以下程序: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非技术或者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然后,应当依法办理其的转移手续。
4.股东在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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