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非公开发行的预案中,应当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以及“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而在可行性分析中,公司应当简要说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发展情景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影响。“对应看,公司虽然都基本做到,但信息实在太过简单。”该人士表示。“当然这样披露程度并不意味不合规,因为规定本身就留有一定余地。不过希望公司后期披露补充的信息能够比较详细。”该人士补充。
在“收购巨力新能源”的项目基本情况中,公司对巨力新能源经营情况只有主营业务介绍一句话。而在增发预案中,对于该公司现有的产能并未提及,仅有2011年末的预计产能;其他方面也非常“言简意赅”,传递的信息过于空泛。
不多的信息量无形中还将巨力新能源的“缺陷”放大,该公司高达75.57%的资产负债率和9家银行近6亿的就显得分外突出。对比同期同类的上市公司,向日葵、东方日升、超日太阳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9.95%,28.83%和37.23%。“这些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较低,得益于IPO及获得的超募资金。”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但即便如此,以这些公司上市前招股书中公布的资产负债率作比较,巨力新能源对应数据仍然偏高。上述三家已上市公司,招股书中对应的上市前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53%、65.58%和55.18%,还是低于巨力新能源10到20个百分点。
光伏行业原材料采购和终端产品销售“两头在外”,而巨力新能源的“晶体硅电池片、太阳能光伏组件及电站”等全产业链业务,必然造成对资金的渴求,公司大量依靠投资。
巨力新能源单仅在可行性报告中披露的银行贷款就达到9家,其中最低贷款金额为2000万,最高达到2.5亿,最早的到期一笔为中国银行3493万元的贷款,将于今年5月23日到期,最晚的一笔对工行法兰克福分行的3993万元的贷款,将于明年10月到期。总体看,上述所列贷款今年到期的就达到7笔,金额超过3亿元。而即使增资后,巨力新能源资产负债率也只是降至64.52%,依然明显高于同类型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