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
区域级别国家级国家级国家级国家级
外资生产性企业所得税税率15%(免征3%的地方所得税)
外资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即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之后三年税率减半(7.5%)
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自“两免三减半”期满后再按10%征收三年
产品出口企业所得税优惠自“两免三减半”期满后按10%征收(当年出口额达产值70%以上的企业)
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关税、增值税鼓励类生产性企业免征一律免征
进口办公用品、管理设备关税、增值税 不能免征一律免征
进口原料、零配件、燃烧关税、增值税 除加工贸易企业可以采取保税进口外,其他企业不能免征一律免征
加工贸易项目的进口设备、原材料及办公用品涉及许可证的 国家鼓励类加工项目免许可证,其他均需许可证所有加工贸易项目均免许可证
含保税原材料的成品内销按成品征税按成品征税如含部分国产原料,则只对进口料件征税
国产原料生产的成品出口退增值税必须待成品离镜后才可以退税
国产原料进入区内即可退税必须待成品离镜后才可以退税
内外销比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能解决外汇收支平衡,除涉及进出口许可证和国家配额制度管理的以外,可自行确定产品内外销比例,其他的外商独资项目,可视项目情况放宽产品内外销比例。产品70%以上外销无限制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分为A、B、C、D四类企业,保证金台帐制度管理不实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增值税税率13%(农业相关项目)、17%
城市房地产税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免征三年,如属高新技术企业,免征五年,之后每年1.2%免征三年,高新技术企业免征五年自建成之日起,免征五年,之后每年1.2%
税后利润再投资鼓励政策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企业,限期在五年以上的,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40%。如再投资的企业属产品出口或高新技术企业,可全额退还已纳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