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8月29日电(王星)近日,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开庭审理第一宗跨境家事纠纷案件。
据了解,该案为离婚纠纷,原告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考虑到疫情,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将庭审设置在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互联网法庭,依托“深圳移动微法院”开展线上庭审,便利在港原告参与诉讼。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经分析认为原、被告双方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分歧不大,主要争议为三岁多婚生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数额。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休庭开展线上调解。得知被告已许久未探望生活在香港的女儿,法官还通过远程视频,让被告“云探望”女儿。
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成立于今年7月,是全国首家实行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审判中心。该中心的建立,将加大跨境婚姻家庭及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力度,推动建立包括在线授权见证平台、在线调解、网上立案、在线证据交换、在线庭审、线上宣判、网上执行等一站式跨境家事诉讼“云平台”,便利跨境家事纠纷当事人参与诉讼,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