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94)财税字第058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

姜涛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