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4]383号“关于从事交通运输的外商投资企业界定问题的批复”的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从事交通运输的外商投资企业界定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税务局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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