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交通运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4]383号“关于从事交通运输的外商投资企业界定问题的批复”的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从事交通运输的外商投资企业界定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山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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