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税务分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取会员费等如何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

姜涛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