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外商投资

  现将《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七部委局署[1996]外经贸资发第773号《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精神,做好税务部门首次参加联合年检工作。对我区所有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工作量大,任务重,各地要将税务登记证的换发工作与联合年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务情况年检,由各地、州、市国税局具体按排进行,并将年检总结报告及验证情况汇总表(附后)于今年五月初上报区局,区局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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