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外经贸委《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促进外贸出口增长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促进外贸出口增长的意见
市外经贸委
二○○一年十二月
根据市委、市政府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的部署,我委在市经委、市统计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全市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30户重点出口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9?11"事件发生后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市出口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特提出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和促进外贸出口增长的意见。
一、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意见
(一)完善外商投资有关法规制度,规范政府职能。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政府管理职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改进协会对企业的服务;建立外商投诉调解制度,为企业排忧解难;逐步下放和弱化审批权限,做好从审批制到登记备案制的过渡准备,完善工作机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市政府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并将此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使用好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为开拓国际市场所进行的办展、参展、组团、促销、广告宣传、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等国际市场营销工作,协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三)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积极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自身盈利能力。积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对环保、光电元器件、医疗设备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带动性强的产品的开发;支持企业产品出口及零部件采购进入国际连锁采购系统。
(四)加大对中小外商投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支持力度。按国民待遇原则放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议由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全市各商业银行探索开展“封闭贷款”的具体操作方式,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大额销售订单融资问题。
(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一系列措施,改善在渝国(境)外人员居住和就医条件,在外商相对集中的地区规划建设外商居住小区;进一步提高涉外医院医疗水平;改善一批相关的中小学教学条件;切实解决外来投资者和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六)突出重点,抓好“100户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切实推进“三个一百”工程。建立与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联系;切实解决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强督查,定期检查、分析、追报,促进“三个一百”工程的推进。
(七)调动区县(自治县、市)积极性,构建外商投资企业两级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力,将2000万美元以下、不需市级进行资源平衡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区县(自治县、市),调动区县(自治县、市)服务外商的积极性,把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作落到实处,并为逐步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备案制创造条件。
(八)恢复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工作。重庆市企业调查队负责收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数据,市外经贸委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运行情况的分析,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宏观调控和综合经济分析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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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进一步扩大出口的意见
(一)强化出口目标考核,落实出口目标责任制。按照每年年初确定的出口目标任务,按既定措施抓实、抓细;坚持月度出口形势分析会制度,及时分析和解决出口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的促进作用,为企业创造成本低、效率高的出口运行平台。在现有关贸、税贸、农贸、科贸协作机制基础上,抓紧完善银贸、汇贸、检贸、工贸协作机制,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并完善外经贸促进保障机制,把国家和本市鼓励外贸出口的鼓励政策落到实处;立足于运行和对B类企业加快退税两项工作。
(三)认真解决制约我市出口规模的退税滞后、资金周转困难等现实问题。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对上年出口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足额退税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上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争取尽快退税;对重点生产企业扩大推行“免抵退”,缓解退税指标不足问题;更加广泛地开展退税质押贷款,从西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退税质押贷款50%的贴息;继续做好与中行、建行、工行等银行的协调工作,争取尽快落实已被国家安排立项的机电产品出口专贷资金2亿元人民币。同时,兑现各项鼓励政策,保护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的积极性。
(四)扶优扶强,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县、重点产品扩大出口的支持力度。对出口占全市54%的15强企业,占全市69%的江北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渝中区、巴南区,占全市40%的摩托车整车和零部件,继续坚持由市外经贸委领导分工联系、专业处室专人联络的制度;对出口重点企业使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西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的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并在配额分配和广交会摊位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
(五)分类指导、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积极促进汽车及其零部件的出口,运用“西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积极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冻猪肉、茶叶生产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对海扶超声聚焦刀、高强度玻璃纤维等高新技术产品予以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争使上述产品出口尽早形成规模,成为摩托车之外的新的出口“拳头产品”。
(六)组织好重点境外促销活动,积极开拓新市场。对申报“西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和“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项目,要及时审批、及时兑现,调动企业走出国门的积极性;深度开发欧美传统市场,在稳定化工医药原料、土畜产品的基础上,努力扩大重庆具有优势的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组织企业赴俄罗斯及中亚市场考察,积极推动企业扩大对俄罗斯及中亚市场出口。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