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

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外资分局。

  附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93)财工字第87号〕

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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