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外资分局。
附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93)财工字第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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