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颁发〈中华人民

市属各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92)财工字第294号《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92)财工字第29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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