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截止期限问题的答复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截止期限的请示》(甘工商外字(1997)第12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以下简称《年检办法》)第五条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期限应按照该规定执行。关于企业年检制度的其它规章与《年检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年检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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