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14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柴松岳
2002年4月26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浙江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消防管理若干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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