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2号)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5月27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的决定
(2004年5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