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9]6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每年度开展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对本地区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情况进行调查,对外方投资者投资不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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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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