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期投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分期投资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8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八月六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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