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2003年度涉外税收工作要点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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