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担保业务计提坏帐准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第8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一月十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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