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担保业务计提坏帐准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5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担保业务计提坏帐准备问题的批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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