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和完善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制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类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省政府决定将经过清理调整后的《福建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项目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一律按新公布的目录执行。本目录下发后,凡未列入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征收。
福建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项目目录(103项)
备注:
(1)凡中央有规定幅度的收费标准,一律按低限计收;
(2)本收费目录不包括有偿服务性收费项目。
福建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