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各区县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市财税五分局,外税分局:

  现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税发[2000]152号( 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O年九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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