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自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有关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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