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函[1997]379号)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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