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三月六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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